有些事情,冥冥中自有天定,想赖都赖不掉。

上天,本来就是最公平的,想逃的人躲不掉,不想逃的人注定要见面。

唐笑风本来期盼着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多此一举,没什么麻烦,也不用费心费神的来那一件事一剑了的洒脱无羁。

他本也不会什么剑法,但命中注定,他今天要效仿昔日剑君,做那路有不平事,我自一剑了的江湖侠义事儿。

当唐笑风看见跛脚乞丐仇爷横杖如横剑,一人横巷便是无人可过时,就大致能推测出小巷拐角处那方看不见的地界究竟发生了何事。

仇爷是人贩子,干的无非就是那拐卖掳人的肮脏事。

说实话,眼前被王钟称为西城区最臭名昭著人贩子的跛脚乞丐仇爷,真的很像是乞丐,衣着寒酸破烂,身材瘦削佝偻,蓬头垢面,一点也不像那些被读书人描述为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的坏人。

尤其是当他笑起来时,满口黄牙,脸上的笑容挤作一团,身子微微佝偻,活像一个沿街乞讨、谄媚苟活的乞丐,笑得谄媚而殷切。

按理说,掳掠拐卖人口这种事,最是遭人厌恶和唾弃,就算是一些穷凶恶极杀人如麻的人物,对此也是厌恶无比,他们动手杀人,最起码会避过那些老弱妇孺,知道祸不及妻儿的道理,就算逼不得已要赶尽杀绝,也有那一份于心不忍的软心肠。

毕竟,人人生而有父母,有妻儿,有孺慕之情,将心比心,谁都希望自己的父母妻儿安然无恙,谁都不愿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而偏偏人口贩子,吃的就是别人家破人亡这口饭,有人能喜欢他们才怪。

虽然如此,但有人甘愿冒着天打雷劈被人五马分尸的风险干这种事,自然是因为这是一本万利的无本买卖,甚至比那些妙手空空还要来的利润巨大,巨大到他们不怕下地狱和被人惦念诛杀。

作为人人厌恶的人贩子,仇爷能混的常山西城区人人皆知而没有身首异处,其必然有不凡的背景和手段,这些年来想必亦积攒了不少不义之财。

甘愿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求财的人,无非求名求利,而对于他们这群人而言,名就算了,唯一求的就是舒适奢华的生活和享受,毕竟,有今天没明天的生活,过一天,就少一天。

但眼前的仇爷,却一点也不似有钱享受的人物,单就那污垢泥渍交缠裹挟的头发面容,就着实不像喜好享受之人能干出来的事。

观事观人,本就是江湖人称量对手的一个方法,一见面就抡拳头刀子的人,不是对自己极为自负,就是没脑子的莽撞之辈。

显然,唐笑风两者都不是,只能老老实实的用这江湖上最简单的方法称量对方。

唐笑风在称量对方的同时,仇爷显然也在打量着想要多管闲事的唐笑风,看看他到底能不能惹,值不值得惹,亦或,扑火的飞蛾。

只是扫视一眼,仇爷就大致摸清了唐笑风的底细,衣着寒酸,无富贵世家的风度气势,境界亦算不得出类拔萃,只是那份遇事颇算冷静的风度,还算不差。不过,也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