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唐笑风的日子过得颇为清闲自在。

萧家的事告一段落后,唐笑风就将其抛之脑后,毕竟,这种大势力之间的明争暗斗,他这种小人物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所以,这几天唐笑风除了在平安镖局找人切磋练武外,就是被余味、王钟和赵乡三人拉着到处跑,常山的大景小景,这几天都被他们游赏了个遍。

但说实话,唐笑风最喜欢的地方,还是西城区。

西城区虽然混乱,但却乱中有序,而且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热闹非凡,是不同于其他城区的一种韵味风采。

如果说常山其他几个城区是或娇柔腼腆、或知书达理、或优雅从容的名门闺秀的话,那么西城区则是一个妩媚多姿却又英姿飒爽、不拘小节的江湖侠女,让人钦慕和艳羡。

因此早饭后,唐笑风都会独自一人在西城区闲逛,观风土人情,揽红尘百态,颇有身处红尘中、心在红尘外的逍遥自在之感。

此时,唐笑风搭着腰畔的绣月刀,正心情闲适地看着路边琳琅满目的货物和小吃,脸上挂着暖暖的笑容。

“老板,这是什么?”

唐笑风眼睛一亮,忽然看见一个新奇的玩意,快步走上去,指着摊子上一块颜色鲜艳似玉非玉的东西问道。

“哦,这是苍梧山青梧兽的内丹,可是炼制灵丹妙药的上佳材料,就算不炼制丹药,生服也可以强化筋骨脏腑,绝对是锻体炼体的最佳天材地宝,兄弟,要要不,算你便宜点,三百两银子?”

摊主听到唐笑风的问话,顿时笑意盈盈道。

“这个,我怎么听说青梧兽内丹的颜色是青紫色,而不是这种五彩斑斓的颜色。”

唐笑风摸摸鼻子,笑问道:“这好像是一种野兽的骨头吧!”

“呃……”

摊主一时无言,本以为是只什么都不懂的肥羊,没想到竟然遇到个识货的主,顿时怒道:“要买就买,不买就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闻言,唐笑风耸耸肩,无所谓地拍拍手,他只是感兴趣问问,并没有买的意思,自然也谈不上生气。

就在此时,一个青年和他擦身而过,唐笑风忽然感觉到腰间有轻微的触碰之感。

若放在以前,他只会当作是街上行人间不小心的碰撞,但在西流关流字营待得久了,各种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接触过,记得唐笑风和一个曾混迹街头最善妙手空空的同袍一起聊天时,他告诉唐笑风,妙手空空的人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首先,其眼神飘忽闪烁不定;其次,这种人双手纤细灵活,比闺阁间食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那双手保养的还要好,毕竟,我能就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再者,这种人行走时,双臂下意识会放的很低,以方便触及目标行人腰畔的钱袋。

所以,一般路人相互碰触,都是肩膀,绝轮不到腰畔这种地方。

因此,一旦在街上感觉有人触碰你的腰,不管是大姑娘还是小媳妇,无论是老头还是小孩,都得要万分小心你的钱袋。

说完这番话,唐笑风腰畔那积攒了数年的血汗钱,已不知何时到了对方手中,之后,就成了流字营众人口中御寒救命的美酒。

因而,在感觉到腰畔有人触碰后,唐笑风抬头间,毫无疑问地看见一个双手十指纤长,保养得宜的青年,拿着他的钱袋,正矮身掠入人群,眨眼间就已消失不见。

唐笑风急忙紧追而去,钱袋里倒没几文铜钱,但这可算是他全部的盘缠,而且还是来到常山后,马镖头看他和余味身无分文,借给他和余味的。

当然,说是借,但估计也是有借无还的江湖情谊。

几文钱难倒英雄汉,可真真不是书上戏里说的故事。

所以,对于他人来说,那只是几文钱一壶酒一顿饭的小事,得之无添富贵,失之勿增穷困,但对唐笑风而言,这可是关乎肚子以及未来能否踏马江湖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