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宁氏家族与花祭门

房间有些昏暗,一盏小灯散发出的桔黄色光芒勉强为空间里添了些暖色,窗外的树影支离破碎,虽已是春天,但房内仍有些冷,长宁坐在黎雨的床沿搓着手,然后才伸过手去抚摸床上那可爱孩子的脸,因为高兴,她又亲了她一下。

小女孩还是醒了,大约七八岁的样子,有长长的睫毛和粉红色的脸蛋,只是,她的眼睛无神,如死水一般眼波枯竭,她伸过手,在面前胡乱的摸索着,长宁低下头,把她的小手按在自己的脸上。

“姐姐你回来了么?”小黎雨的声音欢乐明亮。

“是啊,还是把你吵醒了。”她捏捏她的脸。

“没关系。因为姐姐今天肯定很高兴。”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能摸到姐姐的笑。”小黎雨天真的说。

苏长宁替小黎雨盖了盖被子,重新在床沿坐好,桔黄的灯光映在她笑意澜珊的脸上,俨然成了一幅油彩画,比下了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

她刮了刮小黎雨的鼻子,然后笑着说,“的确,姐姐今天是很高兴,终于借到了二十万元钱,明天就可以带我的小黎雨上医院治眼睛了。”

“真的吗?那小雨真是太高兴了。”

“真的,姐姐什么时候骗过你?”

“那也就是说我可以看到阳光,看到姐姐了?”似乎是感觉到了长宁的点头,小黎雨笑意盎然,“姐姐,你的身后一定长着一双透明的翅膀,我长大了要当画家,把姐姐天使的模样画下来。”

原本笑着的长宁突然就安静下来,小黎雨的话就像一根刺,刺的她浑身一颤,她不是天使,绝不是!!

空气清新,天色晴朗,弥散在屋子里的阴霾终于消失,好久没有这么快乐的早晨了。

汲着拖鞋,穿着睡衣,抱着娃娃抱枕,长宁睡眼蒙胧的从卧室里走出来,见得次数多了,庞即已是见怪不怪,早餐已经做好,就等着这位大小姐洗漱完毕开始用餐了。

她的效率的确是高,十分钟不到,她就把洗脸,刷牙,换衣,化妆的程序全部搞定,然后拉着小黎雨的手慢吞吞的踱到桌边。

苏长宁一直在国外长大,据说家中一直十分优越,但不久前受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家族企业宣告破产,父母也因受不了打击而双双跳楼自杀,留下形单影只的她低调回国且暂住在朋友庞即的家中,许是优越生活过惯了,这大小姐居然什么也不会,不过,她的电脑活儿却出奇的好,回国后不久便在一家大型络公司找到了工作。

庞即十分苦恼,本来一个大男人连自己都照顾不了,现在又平白无故的多出一个她来,虽然知道狗拿耗子必定是属于多管闲事的下场,但这大小姐就是吃定了他,指手划脚的把他当奴隶来使唤,每每想反抗但在她天使般的笑容的逼迫下又只得举手投降了,不但如此,她还带了个小的,瞎眼的女娃娃回来,更加勤劳的剥削他,就像现在,她们坐在桌边美美的吃着早餐,他却只得充当男保姆。

门口的门铃响了起来。。。。

庞即看到这二个人丝毫没有想要开门的意思,自叹一声命苦,这才极不情愿的跑过去开门,一边还回头冲着苏长宁刻意诅咒,“这么早,肯定没有好事。该不会是警察找上门来了吧。”

果然,门口站着三个警察。

苏长宁愣了愣,不过才一会,她就白了庞即一眼,这只乌鸦,可真是全世界嘴巴最毒的乌鸦了。

警察们说着千篇一律的话,例行的表情看了就让人憎恶,长宁眼前一黑,东窗事发的这么快,快的她都来不及带小黎雨上医院。

长宁还是被带走了,她很义气的一个人独揽了所有的罪责,在被带走的时候,她指手划脚的对着那个可恶的名字发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一定会回来找你报仇的。”苏长宁说这话时脸色粉红,牙齿气的格格响。

进入警局后长宁才知道自己犯了个天大的错误,嚣张的气焰顿减,自己什么人不好惹,居然惹上了一个**白道都统吃的宁氏家族的新主人、宁氏集团的新任总裁宁越。

听说宁氏家族是靠**起家的,在其父亲宁桓手中时是相当昌盛相当令警方头痛的一方霸主,早在二十年前宁桓就具有精明的首袖头脑,当时有三大帮派,宁氏家族的虎帮是属于最小的势力,眼见着最大的龙帮图谋不轨想要一统三帮的机刻,他率先联手了当时的狮帮即殊尼家族,先发制人的向龙帮发动了一场毁灭性的攻击,在取得胜利后的不久又以迅雷的动作干掉了殊尼,一举垫定了他在墨城这块地方的地位,然后又以墨城为跳板,将势力延伸向全世界,就是这样一位神见神泣,鬼见鬼哭的人物,警方拿他是相当没有办法,但就在三年前,这位首袖人物却离奇的被人杀死在别墅内,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新闻,其家产也由其唯一的儿子宁越继承,宁越上任后一改父亲当时的作风,为事低调起来,且将全帮的轴心放上了做正当生意上,成立了宁氏集团且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将生意范围扩展到了全球每一个国家,并打出了先做人再做事的宗旨,这倒给国际警方了了一场心愿,竟破天荒的授予了他荣誉民众的称号。然而竟管如此,虎帮的威信却未动摇一分一毫,在**和白道都是一杆风向标,无人以敌。

苏长宁是在后来才知道这些的,当初执行m计划时和舒亦只是单纯的想着要撞就撞一辆起码价值不菲的跑车,这样敲出的油水才是肥肥的,可是,人算真的不如天算,看来这次自己这颗干芝麻是非要被榨得可怜巴巴的。可是,静下来的时候,长宁也会想不通,这么大的财团,干嘛要为了小萝卜条似的二十万非要把她送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