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快到辰时的时候,果不其然,赵亦派来的人便已经到了三皇子府。?燃?文小? ?说? ? ?.?r?a?n??e?n?`

三殿下早朝未归,于是鸾歌便只与舒阳作别之后,带着宜碧上了车。

此次前往西山,按照昨日元宝来传令所说,鸾歌此行可带两个婢子随行侍奉。但是从昨儿个他所言,赵亦在朝上的表现,只怕自己这一个名额都是额外多出来的,哪里真能由着自己带那么多人?

但是出行之事,又跟着一群男子,身边若是不带一个婢女,莫若会被人轻视,就是一些事情做起来也不方便。于是权衡之下,鸾歌带了遇事更为冷静持重,待自己也更为真切的宜碧同行。

鸾歌如今所乘的马车,是赵亦特意吩咐,按照他的要求所制,完全不输于华宸当初迎接舒阳一行进城的时候,准备给鸾歌等人的马车。

莫说内里如何华贵舒适,就是外面一眼瞧去,都让人怀疑内里坐着的,是不是什么公主贵人之流。

宜碧摸着车内轻柔的纱帐,不由啧声道:

“到底是安国侯府的手笔,就是这装饰用的纱帐,也是上好的天蛛丝所造。晋国一年的天蛛丝绸总产最多也不过一匹,这样的东西用在这里,整个安阳除了陛下,只怕也就安国侯府才有这样的财力了。”

“再好的东西,用不到改用的地方上,也是浪费。”

鸾歌抬头望着马车顶部抻向四周,顺着四方垂下如流苏般的天蛛丝帐,话语中并没有多少稀罕与惊奇。

说着,她指向头顶的天蛛丝:

“这些东西,若是用在闺房或是制作夏衣的罩衫,或许还能恰到好处的发挥真正的用处,可是这样垂在车内,不仅有失美观,还累赘占地方,白瞎了这样的好东西。”

宜碧笑了笑,带着几分促狭凑到鸾歌跟前,悄声道:

“姑娘,你说这小安国侯,是不是喜欢上您了啊?”

鸾歌白她一眼,靠在车壁之上闭目养神起来:

“欲求于人,自然事事都捧着巴着,没什么奇怪的。”

然而宜碧却似是并不相信,反而伸出手指头细数道:

“可是您看,这些日子来,且不说先前当着我们公子的面,用玉虎芦求娶之事;就是后来,也是多次来府上找您,不过都因为那次的事情,被我家公子拒绝了;再往后就是现在,昨儿个先是送了那么多东西过来,为了让您一道去西山,甚至不惜与陛下杠上;今儿个又用这样用心的马车来接您,您说,这不是喜欢是什么?”

“这就是喜欢了么?他求娶乃是为了让我好替苍狼治病;送东西来那是我治好病的谢礼;至于费尽心思让我同去西山,也是为了防止苍狼的身体再次生病;如今这马车,只怕也是为了显示他安国侯府的气派——毕竟我是以安国侯府这边人的身份去的西山,他只怕是不想落了自己的脸面。

“这样算下来,我倒不觉得哪里看出来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再者说了,不过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能懂什么情情爱爱?”

鸾歌说着这些话,连眼睛睁都没睁,可见是完全不将宜碧的挪揄当回事儿。

听鸾歌这么一说,宜碧也开始觉得不无道理。

这小安国侯如今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虽说这个岁数的贵族子弟大都开始结亲,但对于向来晚婚的安国侯一脉来言,这倒也算是比较小了。

再一想这些年来,安阳城内传说的有关小安国侯千金换一笑的风流韵事,怎么看都是年少不知事的任性行径,哪里就真的说喜欢就喜欢?

保不齐今儿个这个想法,明儿个那个主意呢……

宜碧这样兀自想着,鸾歌则出声打断了她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