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青年乡绅的询问,杰迪?卢克斯完全愣住了。

他压根没有想到青年乡绅会这么说,学徒、传承这类词汇,难道不应该是神秘的魔法师或者炼金术士才会提到的东西吗?一位家境殷实的乡绅会有什么传承?种植马铃薯的一百种方法,还是酿造葡萄酒的二十个要点呢?

杰迪深深感到,脑袋有些问题的人可能不仅仅是自己,面对青年乡绅的温和微笑,他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恭敬而又平稳,“多谢您的好意,李维先生,很荣幸能够得到您的赏识,但是我对务农没什么兴趣……啊,当然,我不是说种植马铃薯或者酿造葡萄酒不重要,而是……”

“而是不符合你那颗小脑瓜里面的伟大理想,对不对?”青年乡绅微笑着打断说,“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总不能一辈子都呆在小酒店里面帮忙,说说吧,假如不考虑一切困难的话,你想做什么?”

这一次杰迪迟疑的时间更长了,最后他嘴唇蠕动了一下,发出的声音低如呓语,“我想……我的意思是说,我希望有一天能够……”他的声音突然停顿了,脑袋里面再次乱成了一锅粥。一个声音在叫喊着,杰迪?卢克斯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流浪骑士,用长枪和重剑在竞技场上赢得荣誉,最后获得某位领主老爷的赏识,宣誓效忠,成为拥有城堡和领地的有产骑士;但是另一个声音却在说,杰迪?卢克斯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掌握神奇力量的大魔法师,担任某位领主老爷的顾问,拥有自己的魔法塔和学徒。这两个声音不分轩轾,吵个不休,就在杰迪不知所措的时候,第三个声音突然响了起来,分开所有嘈杂,宛如利刃切开奶酪,清晰的回荡在男孩的脑海之中。

“我要做一位像是狮鹫帝国开国皇帝那样的英雄。”

“手握重权,建立千年帝国?”青年乡绅语带嘲弄的提高了声音。

“不,是力挽狂澜,拯救世界……”杰迪的嘴巴再次闭了起来,脸上一阵火烧火燎的感觉。他简直不能相信,刚才的话居然是自己大声说出来的。这画面太美,根本不敢去回忆。

青年乡绅放声大笑起来,不过声音里面没有任何嘲弄的味道。“做个救世主,这真是个不错的理想。”他一字一顿的说,“年轻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杰迪不解的抬起头来,青年乡绅看向他的目光非常认真,让男孩不禁端正做好,认真思考了一下。“我不太清楚,那太遥远了……抱歉,先生,我刚才在胡说八道……”

“不,那不是胡说。我们无法说出任何欺骗的话,在这个地方。”青年乡绅用手指轻轻指向自己的心口,“说真的,你的打算肯定艰难重重,但是所有的危险和阻碍都难不倒拥有非凡勇气和热情的年轻人,杰迪,告诉我,为了你的梦想,你能够付出什么代价?”

“代价?”杰迪茫然回答,“什么代价?”

“准确的说,是牺牲,牺牲友情,牺牲爱情,牺牲生命,牺牲一切。”青年乡绅缓缓开口,语气温和,却带着一种骇人的味道。“救世主不像是皇帝,皇帝可以为所欲为,救世主不行。他的肩膀上压着太重的担子,与整个世界的安危相比,什么都显得太微不足道了。你能够看着一手缔造的帝国轰然倾倒吗?你能够看着自己留下的血脉渐渐污秽吗?你能够看着曾经亲密的朋友反目成仇,曾经坚定的信念蒙污纳垢吗?你能够忍受千年万载的孤寂,以一己之力,拖拽着即将滑落深渊的命运轮盘,却只能延缓末日,而非获得新生吗?如果能够做到,想要实现你的梦想又有什么困难呢?”

杰迪脸色青白的僵坐在椅子上,心里的一个声音让他把眼前这位青年乡绅当成神智错乱的疯子,只要风雨停歇,就要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小木屋,然后把这次离奇的遭遇抛在脑后。但是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微弱得多,却让杰迪无法忽视——却在告诉他,青年乡绅所说的一切都是无可辩驳的真实。

“什么无可辩驳,一个乡下土财主奢谈救世,这已经完全无法让人认可了吧!”杰迪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决定忽视第二种声音,安心等待夏季风暴的结束,然后回到响钟酒店,忘记这一切,继续当个跑堂小弟。

他现在感觉自己的思路非常清楚,实现理想是一个艰难而复杂的过程,只要耐心存下工钱,努力学习技能,终有一天可以出人头地,或者找个骑士老爷自荐,当他的见习侍从,然后在游历和战争中获得自己的坐骑、武器,以及财富和封地……

屋门在下一刻被推开,脱下盔甲换了身干爽衣服的罗德走了进来,右手托着一个橡木餐盘,“您的草药茶,主人。”他首先在青年乡绅面前放下了一杯散发着焦香气息的饮料,然后把整个餐盘都放在了杰迪的手边。

餐盘上放满了吃的和喝的,丰盛得教人难以想象。最让杰迪垂涎欲滴的是一只烤野鸭腿,表皮焦黄酥脆,浓郁的油脂气息直往鼻孔里面钻;野鸭腿旁边是一大块黑面包,还放着一个盛有黄油、覆盆子果酱和奶酪的小碟子;奶油蘑菇浓汤冒着热气,沙拉是灰白色的煮马铃薯和黄澄澄的玉米粒拌在一起,加了些青翠的菜叶点缀,看上去尤其让人胃口大开。

杰迪这辈子从没吃过如此丰盛的一餐。胖巴罗老板对他有抚养之恩,但是也不过是勉强混口饱饭吃而已。杰迪每月拿到的工钱差不多全部用来购买孝敬吉姆学士的麦酒和烟草了,即使是全都攒下来,区区十几枚铜板也不够他吃上这么丰盛的一餐。

唯一让杰迪没有马上扑上去大吃大喝的就是青年乡绅若有所思的眼睛,男孩极力遏制住腹内的饥火,向着青年乡绅恭敬的鞠了一躬,“李维先生,其实……我只需要一口面包和热水就行了。您救了我的命,但是除了这只兔子之外,我没有什么能够报答您的东西。”

男孩一面说着,一面把用麻布袋裹着的兔子拿了出来,由于被雨水淋得透湿,这只灰褐色的动物显得尤其狼狈。

“留着那只兔子吧,年轻人。”青年乡绅似乎显得很愉快,一面举起杯子,啜饮了一口黄褐色的液体,一面温和的笑了笑,“这顿饭就当是陪一个孤独的人聊天的报酬,吃饱了就去壁炉那边烤烤火,这样的天气,身上受凉可就麻烦了。”

杰迪竭力想要让自己的吃相显得优雅一些,不过作为一个饥肠辘辘的男孩子,面对美食的诱惑还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他狼吞虎咽的吃掉了面前所有的东西——黑面包、野鸭腿和沙拉,就连蘑菇汤也被喝的底朝天。饭菜味道非常好,作为点缀的菜叶也显得可口多汁,相比之下,响钟酒店提供的晚餐简直就像是喂猪的泔水。

用餐结束之后,罗德走过来,打算把桌子收拾干净。但是杰迪已经跳了起来,抢先开始干活。伴随着清脆悦耳的撞击声,男孩熟练的把餐具收进臂弯,然后托着一大摞碗碟走进厨房,用清水和砂砾飞快的洗刷它们。几分钟后,干干净净的木盘子已经在搁架上放得整整齐齐,刀叉和木碗也都放到了各自的位置上。这是他每天都要重复无数次的活计,然而杰迪却不经意的发现,自己的动作虽然看似熟练,实际上却有些生疏,就好像是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做过这样的活计了。

“难道昨天我不是还刷了一大堆盘子和碗碟么?”杰迪敲了敲自己的额头,有些难以理解。“看来回去真的要找吉姆学士好好看看,希望不是什么大毛病吧。我可是一个要当救世主的男人哩。”

最后闪过脑海的念头让杰迪再次满面通红,如果不是木屋的地板平整光洁,简直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青年乡绅兴味盎然的看着杰迪忙碌,当男孩最后停下来擦干双手的时候,他站起身来,走到了杰迪面前。“你真的不考虑一下了吗?年轻人,做我的学徒没有什么不好,而且还能够让你距离自己的梦想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