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孟凡的威望不太足,场内还是有很多声音传出。

“好了,我已经录好音了。”一个不明所以的声音一下子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

“你们在公共场合当面侮辱五十五位学生会部长,干事,三千六百四十五个学生,而我们都是未成年人,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纪检部部长黄磊站起来打断学校领导的讲话说到。

“你到底在说什么?说这些废话干什么?”学生科科长一脸戏虐的说到。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我们五十五人正式起诉你们,你们每人将面对五十五起起诉。至于其他人,我会让他们报名起诉。”黄磊继续说到。

“你们这是干什么?别以为你们是什么学生会我就没办法对付你们,我有的是办法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不,我可以让你全家吃不了兜着走。”教导主任用力一拍桌子威胁黄磊和学生会的其他人。

“我说一句,我没有关录音机,也没有关摄像机……”外联部的一个干事弱弱地说到。

本来很微弱的声音经过扩大,一下子就令全场人员一时间鸦雀无声,不到两秒钟的时间,有很多学生一下子爆笑起来。

有些学生很了解黄磊的家事,知道他有一个三流律师的父亲,以及他那海量的法律书籍阅读量。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的。”黄磊继续使用他那海量的法律知识,戏虐地说到,“物证这里有录音机,摄像机。人证,呵呵,你觉得这里三千多人只是看戏的?”

一听到黄磊想告他们,一下子就慌了。

“他们刚才骂了我们多久,为什么只有我们会被起诉?只要我们被起诉,我们绝对会起诉你们这三千多学生辱骂老师,校领导!”副校长立刻反制。

“你们有什么证据?”黄磊笑着看着他。

“刚才那些录音机,摄像机不是证据吗?”教导主任指着那个外联部干事手中的录音机,摄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