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庸京城中,当真是热闹多多,立赵容止为太子的呼声刚刚群起,正又碰到了秦国公嫁孙女。

明面上,秦国公进京,本来就是为了孙女的婚事。

以秦国公的家世,婚礼当天,观礼者无数,凡在京官员,宗室子弟,名士望族,无不携礼前来道贺。

秦国公是皇帝赵晟的老丈人,他嫁孙女,赵晟也该道喜,只是他身子不爽利,如今只能日日歪在榻上,若要出宫是万万不能了。赵晟身边又离不了人,最后便还是指了常乐,让她带了御赐的贺礼,前去道喜。

秦国公是娘家,只管送嫁,喜宴自然是在男方家里安排,地点就在永宁坊,离着赵容毅武临王府所在的宣平坊倒是不远。

秦国公是先皇后之父,赵容止、赵容毅、赵梓真三人既然被立为皇子,皇后便是名义上的嫡母了,皇后的侄女便也成了他们的小辈,冲秦国公的面子,三位皇子今日竟也都到了。

先是赵容毅和赵梓真联袂而来,新郎家里便已是受宠若惊。

赵容止比他们俩晚到,却是将将好赶在新娘花轿来之前进门,顿时显得好像所有人都在等他一个似的,十分地招摇。然而他如今正是风头最盛之时,一派鲜花着锦之象,人人对他都是恭敬有加。

常乐从宫里出来,却是比所有人都要迟,若是再晚一步,却是连拜堂都赶不上了。

“奴婢奉皇上之命,前来恭贺新婚大喜。”

她今日是代表皇帝而来,不说新郎新娘及双方父母,就是秦国公,也得先拜谢皇上恩典。常乐命人呈上皇帝的贺礼,却是赵晟亲自手书的一副字“佳偶天成”。新人双方家庭都是权贵望族,最不缺的就是贵重东西,赵晟也没必要送他们重礼,只写了这四个字,盖着他的玉玺,便已是天下最贵重的了。

秦国公携孙女和孙女婿谢过皇恩,邀请常乐观礼。

礼堂内外,人头攒动,双方父母均已落座,礼官高喝“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再喊一声“礼成”,人群便一齐呐喊起来。

院子里早就搭好了硕大的彩棚,三个大院相连,摆了足有一百张席面,满府里都是披红挂彩,人人着锦,个个欢颜,当真是热闹到了极点,隔着两条大街都能听到这府里的喧闹。

主桌上,除新人双方父母,便是秦国公,这五人陪着赵容止、赵容毅、赵梓真三位皇子,再加上代表皇帝而来的顾常乐。常乐今天也是沾了皇帝的光,才能在这主桌上坐下,否则仅凭天子近侍的身份,倒是尴尬。

“这门婚事当真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连皇上都赞一声佳偶天成,真要羡煞旁人了。”赵容止端着酒杯,朗笑祝贺。

他本来就生了个好卖相,自打立为皇子后,又抛弃了从前的邪魅之态,只做出大方贤名的样子,此时刻意恭贺,也的确是令人如沐春风。

新人父母自然称谢,主桌上便举杯同饮。

这时候,新郎送新娘进洞房,脱掉繁重的大礼服,换上了轻便的喜袍,复又出来与宾客相见,顿时一堆人便围拥上去敬酒道贺。

常乐笑眯眯地看着,这古代的婚礼跟现代其实也没什么大不同的,都是一样的热闹,新郎也都一样要被灌酒。

她方才也喝了几杯酒,因酒烈的缘故,又多喝了意一碗汤,这会儿觉着小腹微沉,便扶了小铃铛的手站起,暂且离席。

新郎府邸占地广大,叫了一个丫鬟来问明了净手的所在,小铃铛便陪着常乐从拥挤喧闹的宾客中出来。绕过一个月亮门,顿时人声为之一寂。

“呼——”常乐长长地吐了口气,只觉空气清醒,身心舒展。

小铃铛扶着她的胳膊,感觉她身子有点晃,抿嘴笑道:“姐姐喝了几杯,怕是上头了吧?”

常乐面色微红,道:“是呀,没想到那酒喝着甜香,劲头却很足。”

“今天的喜宴可真是热闹,奴婢还没见过这么大的排场呢……”

两人一面说一面走,没注意那边过来一个人,两下里都没瞧见,竟是撞在了一起,常乐脚背上被踩了一下,哎哟一声,吃痛地弯下腰去。

“姐姐没事吧!”小铃铛顿时先一惊。

对面那人大约也是受惊,抬头便看,一看见常乐,顿时脸色大变,忙又低下头去。常乐和小铃铛都只顾着看脚伤,竟没看他的面目。

常乐今日穿的是一双软缎绣鞋,小铃铛在她脚背上摸了摸,感觉好像有点肿,便不悦地对那人道:“你这人走路怎么这样莽撞!”

那人深深地低着头,瓮声瓮气道:“是小人急躁,冲撞了客人,请客人恕罪。”说着又深深地拱手作揖。

常乐见他身形消瘦,衣着也很朴素,头上戴着一顶软帽,遮住了大半张脸,便只当是哪个宾客带来的下人,动了动脚,除了有点疼之外也没什么大碍,便不在意地摆手道:“算了,也是我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