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哥哥,现在投降还来得及呦?”

看着垂死挣扎的陈不平,红娘子娇嗔一声,口中如是说着,但她手中的软剑却丝毫不慢,反而更加凌厉了几分。

“跟他废什么话,擒了便是!”

黑鹰冷哼一声,右手鹰爪从下往上掠出,缕缕劲气如刀,所过之处颤鸣不休,宛若鹰啸,将眼前数抹陈不平的幻影一分为二。

躲过黑鹰一爪的陈不平,却不及闪躲背后孤狼的一拳,仅来得及转身双手交叠在胸前,孤狼的拳头便已捶至。

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名号,这从来都是江湖人口中的至理名言。孤狼的拳,就像他的名号一般,孤寂如霜,凶狠如狼。

拳起寂无声,拳落便是雷霆万钧,尺寸见雷霆,端的凶戾蛮横,甫一接触,拳劲便如万钧雷霆般轰落,陈不平布于周身的真气如纸张一般碎裂消逝无踪。

继而,孤狼的拳头毫无阻碍地轰击在陈不平的胳膊上,先是有有轻微的骨裂声响起,紧接着便是陈不平脚下青石皲裂,身后数张桌椅寸寸碎裂。

陈不平身躯一颤,踉跄而退,而孤狼的拳头则不依不饶,紧随而至,大有再来一次一拳尺寸见雷霆的架势。

而就在此时,陈不平腹部乍起还休,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血出如利剑,直刺孤狼的头颅。

一口丹田气儿,血出剑如龙,虽然以血为剑,但那口血喷出的瞬间,生生是剑气过大江,端的剑气磅礴,威势凛凛。

孤狼一怔,仿似没想到陈不平会来这么一手,更没想到这一口血就是一柄气象磅礴的长剑。

两人距离极近,陈不平血剑出口后,面色陡然间惨白如纸,气息萎靡不堪,身形微顿,孤狼的拳头距离其胸腔已然不足两寸,只需再进一分,咫尺见雷霆,就可以重创原本狡猾不堪的鱼儿,收网抓鱼。

但陈不平那柄血剑,亦会毫不客气地将他的脑袋像西瓜一样切个四分五裂。

渔夫抓鱼,为的是美味的鱼肉;猎人捕猎,为的是猎物皮肉卖掉所得的几分银钱;江湖人刀口舔血,生死无忌,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生活,求的也只是荣华富贵,功成名就,最不济也是一壶酒一温饱。

但所有这些,前提是得自己活着来享受才实在,才值得为之流血拼命,奋不顾身,为他人做嫁衣这种事儿,除了古之圣贤和庙堂上那些整天嚷嚷着为民请命的清流外,只有傻子才会这样做。

孤狼不是傻子,当然也不配为圣贤和那些为民请命的庙堂清流,不会为了红娘子和黑鹰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当然在他看来,也没什么必要。

所以,孤狼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退躲闪,放弃了那近在咫尺的一拳。

“嘿嘿……”

看到孤狼后退,嘴角含血的陈不平咧嘴就是嘿嘿一笑,那被一拳砸飞的身形生生止住退势,然后在孤狼三人惊愕的眼神中,其整个人竟然像是受到血剑的牵引拉扯一般,朝着孤狼倒退的方向追去,速度竟然比那口血剑还要来的快上几分。

孤狼眉头轻蹙,幽绿的瞳眸闪着清凛的光芒,更有一抹无奈和愤恨,先前追着陈不平想一拳方寸见雷霆,但现在陈不平眼巴巴的送上门来,但他却偏偏无可奈何。

因为陈不平的身前,有一柄血剑,气象万千,气势磅礴。

当然,也不能完全说是无可奈何,若拼着受伤,也可阻了陈不平的去势,但孤狼望了一眼跟在陈不平身后的红娘子和黑鹰,瞬间打消了这个念头。

正如陈不平先前所说,西流百里群山,十寨五涧三坪一仙台,都是表面上说笑和气背地里捅刀子的龌龊之辈,谁也信不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