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一踏入酒馆,一阵喧嚣和热浪扑面而至,瞬间便将唐笑风几人身上沾惹的凄寒消弭干净,屋内屋外,恍若两个世界。

“呵呵,陈老和两个小兄弟来了,快快,喝杯酒驱驱寒意。”

马镖头看到几人进来,笑着嚷叫道。

“怎么不见小英,她不是最喜欢热闹吗?”

余味上前一步,找了个空位坐下,迫不及待地端起一杯酒灌入口中,末了,还扎巴了一下嘴,说了声好酒。

“白天玩了一天,早就累了,刚进酒馆,饭还没吃,就嚷嚷着要睡觉,估计这会儿睡的正香呢。”

马镖头见到余味端起青旗酒一饮而尽,面不改色,大笑道:“余小兄弟果然好酒量,比那几个小子强多了,一杯黄汤下肚,就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呵呵,镖头说笑了,我这点酒量,哪能跟老哥您相比,您这都一壶下肚了,还面不改色的,果然海量啊……”

余味笑嘻嘻地说道:“从小时候起,我就特别敬佩像老哥一样的人,武功高强,酒量如海,胸襟广阔,豪爽不羁,来,我敬老哥一杯。”

“哈哈,余老弟谬赞了!”

马镖头摆摆手,但显然对余味的赞扬颇为受用,端起桌上的酒杯,仰头喝下。

两杯酒入喉,两人迅速热络起来,老哥兄弟的称呼着,难怪小先生曾说,酒桌上最易见恩怨,也最易见朋友。

唐笑风对打交道这种事情不太擅长,他从小生活在山上,闲暇之余,不是躲在书楼里看书,就是在山里嬉玩,很少下山,就算是下山买东西,也仅限于山下的小村镇和那三五个熟悉的人。

所以席间,除了应承式的点点头,举举杯,干笑两声外,就是闷着头喝酒吃饭。

酒是马镖头说的青旗酒,味道醇厚,倒不像西流边城的便宜酒水那般辛辣,入口绵长悠远,但后劲极大,像是烈火一般在胃脏里燃烧,全身一瞬便暖和起来,脑袋也有些晕乎乎的。

饭是普通的馕饼,但却热乎柔软,虽然算不得什么美味,但配上几碟特制的风味小菜,亦颇为开胃,比之这几天的酸涩野果和冰冷干粮而言,可谓绝世美味。

由于没人打扰,唐笑风也有乐得清闲,可以大快朵颐。

一顿饭,热闹的热闹,喧嚣的喧嚣,清冷的清冷,倒都吃了个爽快。

酒足饭饱之后,已是戊时两刻左右,镖局一行人,也都有了几分醉意,尤其是王钟、赵乡等几个数月前才入镖局的新人,早已喝得酩酊大醉,趴在桌上,满脸通红,嘟嘟囔囔的说着些谁也听不懂的梦话。

就连马镖头、老方等几个经年老镖师也忍不住多喝了几杯,面容微微泛红,双眼迷蒙,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

毕竟,他们这些镖师常年吃的是刀口舔血的饭,一年都头也没几天安生日子过,尤其是走镖行镖期间,酒沾不得,人惹不得,酒馆住不得,饭也不能好好吃,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生怕一不小心失了镖,丢了性命。

虽说这次西流行镖,由于北莽南下之事,耽搁了数十天,没赚到什么钱。

但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也算因祸得福,没钱没镖,也没什么值得别人觊觎的东西,正好可以趁机放松放松,休息休息。

这几天,整日里啃干粮,沐风雪,宿荒山,好不容易碰到一个酒馆,有热乎的食物,有香甜的美酒,怎能不犒劳一下自己?